Wednesday, July 18, 2012

圆明园重建利于文物保护 (695-JT-PRC-D)

《圆明园重建利于文物保护》 (695)
2011-11-21     大众日报   童树杰


    新闻回放:日前,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就加强国家文化中心建设提出九大建议,其中有关研究论证恢复重建圆明园的建议颇为引人注目。(11月19日《东南早报》)

    圆明园到底要重建,还是不建,在社会热议已久,基本形成“重建派”和“废墟派”。“两派”都理由万千、慷慨陈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圆明园的屈辱史属于过去,圆明园文物应该得到更好地保护;
其中某些圆明园设施、建筑要重建,某些历史文物要进行整合开发、合理保护和应用,更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文物保护其实是广义的,保留“原汁原味”是一种保护;修建、重建、阻挡风剥雨蚀也是一种保护;两者的“高度融合”才是完美的保护。

    如果只主张留下“废墟一片”,势必让许多文物的历史价值、教育价值、科考鉴赏价值不能集中、完美体现,既浪费参观人员时间,也不利于埋在地下的文物价值发挥;如果合理地整合、利用,圆明园的文物价值就能全方位展现,对教育国内外民众,缔造世界和平,意义不可估量。埋没圆明园文物的价值是一种资源浪费,也是一种“抱着金饭碗去要饭”的愚昧,更不符合公众的精神需求。

    而且,合理重建、开发、保护圆明园险境中的文物并不是破坏;反而是更负责任地保护。比如,一些经不起岁月沧桑、水土浸泡的文物,很可能在百余年、几百余年风剥雨蚀殆尽,把它们从露天、掩埋、浸泡中移到复建的建筑中,就能让文物千秋永存,价值倍增,不是更高层、更有效、更负责任地的保护么?“废墟派”只主张“原汁原味”,却没看到许多地上、地下经不起风剥雨蚀的文物岌岌可危;表面上看是“保护文物”,实际上裹挟着诸多“破坏文物”,是非常短视、不负责任的。

    当然,“重建派”不能一味强调“重建”,要拿出具体的保护性规划、资料、证据、前景、展望等说服公众,让公众觉得这样做是有价值的。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1-11/21/c_1111819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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